从7月1日开始,我国外贸企业出口至冰岛、瑞士的货物,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享受自贸区关税减免待遇,大部分出口货物可以享受零关税待遇,其中包括纺织品,纺织品出口通关将变得更加便利。业内人士表示,未来,纺织品出口企业应及时把握良机,主动了解中冰自由贸易协定最新优惠政策,掌握相关产品的降税模式及幅度,充分利用优惠原产地证来降低自身成本,适时调整出口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
据了解,中冰自贸协定是中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区协定;中瑞自贸协定是近年来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货物贸易零关税比例相当高。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均已于今年7月1日施行。冰岛自贸协定生效之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大部分农产品实施关税减让,这些产品占中国向冰岛出口总额的99.77%;瑞士则立即豁免中国99.7%出口商品的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产品,瑞士给予降税的产品比例将达到99.99%。瑞方对中方实施关税减让的产品包括全部工业品和大部分农产品,工业品方面,瑞方对中国降税较大的产品有纺织品、服装、鞋帽、汽车零部件和金属制品等;中方对瑞方实施关税减让的产品主要包括金属制品、机械零部件、家用电器、部分手表、精密仪器和精细化工产品、咖啡、乳酪等。
中冰自贸区谈判始于2006年12月,经过6年谈判,双方于2013年4月15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根据该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中冰双方将共同对近96%的税目逐步实施零关税。按照2012年双边贸易额测算,中冰双方最终实施零关税产品的贸易额占比分别为96.23%和100%。中方对冰方实施关税减让的商品主要包括冻格陵兰鳙鲽鱼、冻海参、冻黑线鳕鱼等水产品及其他部分农产品和工业品;冰方对中方实施关税减让的产品包括全部工业品和大部分农产品。
除了签发的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外,中瑞和中冰自由贸易协定还对享受优惠关税政策的书面证明增加了原产地自主声明的形式。凡经核准的企业除可申请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外,还可以通过自行声明货物的原产地,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目前,我国在纺织品及其原料、家具玩具、鞋靴、伞等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上仍具有比较优势,在这些产品方面,丹麦、土耳其、越南等国家是中国的主要竞争对手。未来,为进一步拓展国际贸易市场,纺织品出口企业应及时把握良机,主动了解中冰自由贸易协定最新优惠政策,掌握相关产品的降税模式及幅度,充分利用优惠原产地证来降低自身成本,适时调整出口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